古诗的作文
古诗的作文3篇
在日复一日的学习、工作或生活中,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古诗了吧,古诗作为一种诗歌体裁,指的是与近体诗相对的古体诗,又称古风、往体诗。那么问题来了,到底什么样的古诗才经典呢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古诗的作文3篇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古诗的作文 篇1
“明月松间照,清泉石上流”般的美妙,是乡村;“开轩面场圃,把酒话桑麻”般的热情,是乡村;“倚杖柴门外,临风听暮蝉”般的悠闲,还是乡村。
我爱古诗,更爱古诗中的乡村风光。“少无适俗韵,性本爱丘山”像极了我的个性写照。我出生在城市,学习在城市,可是我时常觉得自己的血液里流淌着一些与城市格格不入的东西,这些让我倍感城市压抑了我的心情,蒙胧了我的双眼。何处找寻“一水护田将绿绕,两山排闼送青来”的景致来释放心灵呢?走进古诗中的乡村,走进乡村中的古朴;在古诗中去寻找乡情乡韵,在乡村中来体验古诗中的舒馨与恬淡。
暧暧远人村,依依墟里烟
当视线被一望无垠的玉米田、星罗棋布的稻池和悠闲展翅于天空的飞鸟填满时,我的世界豁然开朗。
在乡下的奶奶家,我挽起袖子,卷起裤脚,几步窜到那个土里土气的灶台下,麻利地点火添柴,虽然烟雾撩人,但注视着那橙黄的火焰在秸杆上起舞,渐渐地,我的心被这古老的乡韵充满。
乡村那特有的淳朴与亲情流淌在我的心中……
狗吠深巷中,鸡鸣桑树颠
走在乡村的小径上,抬头看见一只威武骄傲的公鸡飞上桑树枝头,一声声鸣叫是呼朋引伴,亦或是悠闲心情的释放?这时,一阵由远而近的“汪汪”声传来,那是一只棕色的小狗,是奶奶家的看门犬---乐乐。黑亮的眼睛、摇动的尾巴都似乎沾有灵气,特别惹人喜爱。它在阳光下连蹦带跳地向我扑来,那时我喜悦激动,这种温馨的感觉仿佛荡涤着我身上的浮躁,净化着我的灵魂。
久在樊笼里,复得返自然。
习惯了城市的喧嚣,习惯了快节奏的生活,此刻,行走于乡间的简朴与宁静中,感受着乡村的那份和谐与安宁,心中那份压抑早已烟消云散。简朴的小房,错落而非有致的一个个小院,正是这些平平常常的事物,构成了一幅十分恬静幽美、清新喜人的乡村景致。走在乡村的小路上,又似乎走在诗人笔下的画卷中。在这画面上,田园风光以其清淡平素的、毫无矫揉造作的天然之美,呈现在我面前,令我悠然神往。
感受古诗,感受乡村,感受“复得返自然”的畅快……
披一路风尘,看春山依旧,唱大江东去。抛下那份焦虑与浮躁,用心行走于古诗间,用灵魂去感受古诗中乡村里的那片芬芳……
古诗的作文 篇2
"转眼间,严冬已逝,春姑娘悄悄地,带给温暖、诗意。春天,是美好的季节,是充满诗意的季节。春天,意味着生机勃勃的开始。自古以来,多少诗人喜爱春天,赞美春天,颂春天。春天,景色宜人,鸟语花香。走进这姹紫嫣红的古诗百,随意采撷几朵散发着诗意的芬芳的咏春诗,慢慢品读,细细感受,不知不觉间,已陶醉其中。
“竹外桃花三两枝,春江水暖鸭先知。蒌蒿满地芦芽短,正是河豚欲上时。”这是苏轼的《惠崇春江晚景》。看啊,绿竹萧疏,掩映着几树桃花,树上的桃花竞相,一眼望去,如一片粉色的。一江凌波荡漾的春水,一群鸭子首先感到了暖意,争先恐后地跑到江水上,欢畅地游着。串串“嘎嘎嘎”的欢叫声在江的上空回荡……
“碧玉妆成一树高,万条垂下绿丝绦。不知细叶谁裁出,二月春风似剪刀。”这是唐代诗人贺知章的《咏柳》。在那清澈的'湖水边,有几位婀娜多姿的姑娘,在专心地梳妆。那一头碧绿的秀发,修长地垂在胸前,清风荡漾,那一头秀发随风飘扬。那便是伫立在河边的杨柳。春风这位发型师技术多么精湛啊!那细细的柳叶,那曼长披拂的柳条,都是经过他的精心设计和裁剪的。他给大地裁制出了一朵朵鲜红嫩绿的花花草草,给大地换上了新装,带来了勃勃生机。诗人借助柳树颂春天,诗中洋溢着诗人对早春的喜爱和赞美。
“应怜屐齿印苍苔,小扣柴扉久不开。春色满园关不住,一枝红杏出墙来。”这是宋代诗人叶绍翁的《游园不值》。诗人到朋友家里做客,远远的就看到了朋友家的小园,一条绿色的小弯弯着隐没在那道柴门后,初春的小草刚发嫩芽。抬眼望去,杏树的枝头,群花雀跃,你一朵我一堆的争着闹着,有的害羞,有的欢悦,也有慵懒的半开半闭的,一阵阵沁脾的香气从门缝里往外飘着,我不敢惊动这些春天的小精灵。
漫步古詩百花園,徜徉在诗的海洋里。嗅着手中那幾朵散發著清香的詠春詩朵。仿佛已和春天有了亲密的约定!"
古诗的作文 篇3
诗,简洁而又美丽的一种表达方式。古人们用其叙情,将它当做自己人生的一大乐事,用其缅怀逝者,用其把握当今,用其畅想未来。时常吟诵诗歌,增加自己的书卷之气,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,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。而我,在众多古诗中,爱上了韦应物的这一首《淮上喜会梁川故人》:
江汉曾为客,相逢每醉还。浮云一别后,流水十年间。
欢笑情如旧,萧疏鬓已斑。何因北归去,淮上对秋山。
大意约为:我们曾经客居江汉,常常来往;每次与您相聚,总要喝醉而还。象浮云般漂泊,我们阔别之后;时光如流水,不觉得已经十年。今日相逢友情依旧,欢笑依然;只是头发稀疏,双鬓也已斑斑。您问我:为什么至今不回故里?因为淮水边的秋山,还可依恋!
“为什么,我会喜欢上这么一首诗?”我曾问自己。爱它优美的字句,爱它抒发的情感,想必这就是我的答案。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?一眨眼过去了,过往的记忆还在心底里,人也在这里,但许多东西都随着时间变迁了。这是大自然的规律,无法打破的拘束。人的一生实在是有太多应该留念的东西了,为此,每一个人都可能付出了很多。人们总是想从过往的快乐中得到慰藉,但又不得不感叹于时间的蹉跎。久别重逢的故人,让自己感受到了欣喜,但这仅仅只是暂时的。那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喜交加的复杂心境呢?这种繁复的情绪深深地打动了我。
一生有太多情感等着被发掘,喜欢这一首诗,想起诗人与故人畅快淋漓地饮酒,对过往的怀念,人生不就是在千万的情感中度过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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